本报讯(记者 钱卫华)本市要和以往常见的A座、B座等字母楼号说“再见”了。昨天,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,由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《门牌楼牌设置规范》意见稿出台,并开始全市征集意见。据悉,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对门牌楼牌进行规范。如果意见稿得以通过,意味着今后本市的楼牌号中,类似“4”和“13”这种不受待见的数字也必须出现;并要和深受写字楼青睐的“A座”、“B座”告别。
>>编号规定
不得跳号和使用字母
征求意见稿对本市门牌、楼牌、单元牌、户号的设计要求、样式、颜色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。其中要求,门牌、楼牌、单元牌、户号的设置与管理应纳入城乡建设工程实施计划,并进行综合设计、同步施工、独立验收,同时交付使用。
标准意见稿特别提出,楼号、单元号及户号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依次顺序编号,不得跳号或使用外文字母。这意味着,所有数字将一视同仁,根据先后顺序决定最终位置。而一些酒店、写字楼爱用的“A座”、“B座”则不得出现。
>>编号原则
东西街巷门牌北单南双
征求意见稿要求,门牌、楼牌均采用等线黑体规范汉字,下方加注汉语拼音。小门牌不加注汉语拼音。
意见稿对于门牌编号的一般原则是:东西街巷,由东向西,北侧编单号,南侧编双号。南北街巷,由北向南,西侧编单号,东侧编双号。不通行的胡同,不分方向,一律由入口向里,右侧编单号,左侧编双号。仅一侧有房屋、门户的,按左、右侧只编单号或只编双号。楼牌编号的一般原则是: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楼房,从东北方向起按S字形顺序编号。地形复杂的,本着楼号衔接、方便好找的原则编号。
此外,单元号、户号编号的一般原则是:住宅楼楼门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顺序编单元号。楼与楼之间不得连续编排单元号。住宅楼内各套房屋分层编户号,户号采用房间所在的自然楼层数+房间顺序号构成,房间顺序号按背向楼梯间,顺时针编排。